根据《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医保“两定”机构定点管理等工作的通知》(渝医保办〔2022〕42 号)要求,由于我区原门诊慢特病定点药店北碚区心连心药房麒麟店已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目前拟新增1家门诊慢特病定点药店,申报要求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25年4月16日——4月25日
二、受理地点
重庆市北碚区亿达创智广场8栋7层716办公室
受理咨询:谢春瑶,电话60309115
三、申报条件
(一)已取得国谈药品定点管理资格的零售药店;
(二)至少有2名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具有药学、临床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药师,药师须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合同期内;
(三)具备及时供应基本医疗保障用药及药师24小时提供服务能力,执业药师审核慢特药处方,并对慢特药处方调配的全过程进行专业指导;
(四)有生物制品经营范围;
(五)具有门诊慢特病药品冷链配送服务的能力,建立完善的冷链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冷链管理全过程有记录、可追溯。
(六)符合法律法规、国家和市医疗保障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报材料
(一)门诊慢特病定点申请书;
(一) 定点零售药店申请表;
(二) 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 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药学技术人员相关证书及其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 医保专(兼)职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五) 与医疗保障政策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文本;
(六) 与医保有关的信息系统相关材料;
(七) 纳入定点后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预测性分析报告;
(八)零售药店还需提供冷链设施设备清单;
(九) 按相关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中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以供核验,纸质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另需提供电子版本拷贝。
五、确定方式
北碚区医保局将对申报的药店进行综合评估,最终确定1家作为门诊慢特病定点零售药店。(评估工作开展将按照相关评估办法开展)
六、已取得国谈药品定点管理资格的零售药店名单
序号 |
机构编码 |
机构名称 |
1 |
P50010901941 |
重庆市万和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北碚区碚峡东路店 |
2 |
P50010901416 |
重庆万鑫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北碚区金利药店 |
3 |
P50010914808 |
重庆和平新健康欣特健康管理连锁有限公司北碚药品配送中心 |
4 |
P50010900645 |
重庆鑫斛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鑫斛药庄九院店 |
5 |
P50010900984 |
重庆和平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北碚中心连锁店 |
6 |
P50010901448 |
重庆桐君阁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北碚区六店 |
7 |
P50010900374 |
重庆润药渝康碚渝大药房有限公司 |